上海市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共建)
协议书
甲方:中共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乙方: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开港渔业村支部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本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委关于在本市城乡党组织中实施“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行动的精神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充分酝酿,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如下结对帮扶(共建)协议:
一、原则目标
坚持把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作为重要工作平台,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立足各自实际和特点,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以“互惠互利、双向受益、共同提高、合作共赢”为目的,全方位、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要通过互帮互助、共建联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崇明农村经济社会和基层党建工作统筹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甲乙双方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以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着手,加强交流与合作。甲方要充分发挥自身特有优势,积极帮助乙方形成自我造血机制。乙方要充分挖掘自身发展潜力,找出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瓶颈,努力走出一条“全生态”的强村富民发展之路。
三、 合作项目
经双方协商,新一轮合作主要从实现生态宜居、实施惠民工程、资助困难家庭和开展党建联学等四个方面开展结对帮扶。
(一)在实现生态宜居方面:帮助村委会消除1公路不合格水源,实现农村岸青水绿;以花博会为契机,帮助打造花村花宅,美化绿化村委会及周边环境。
(二)在实施惠民工程方面:资助新建或修缮2公里农村道路;为村委配备更新电脑、书桌等。
(三)在资助困难家庭方面:开展困难家庭结对帮困,每年春节前组织不少于20户困难家庭结对,为因病致贫、生活困难家庭送慰问金。
(四)在开展党建联学方面:共同举办组织生活,分享党建经验、做法,互相学习、了解甲方的优秀企业文化、企业管理,乙方支持甲方了解乙方开展群众工作,甲方在崇明开展党建等活动时,乙方可提供讲习中心或推荐好的场地资源给甲方。
本轮结对帮扶期间,甲方用于乙方的帮扶资金为20万元/年,其中15万元帮扶款甲方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如上海市红十字会等)渠道提供资金。
四、 工作要求
结对双方要加强结对帮扶(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甲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协议帮扶期间至少走访1次,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每年走访不少于2次,加强双方的交流和沟通,并明确工作联络员,定期进行总结和分析,监督帮扶资金的合理使用。乙方要主动向甲方报告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资金使用情况,为甲方参与结对帮扶活动的有关同志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本框架协议期为2019年至2022年,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乙方应认真做好结对帮扶活动记录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进展情况。
本框架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