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人,代表股份729,833,930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等22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黄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虹女士为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